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62号商务部关于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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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部关于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公告
↗商务部公告2015年第62号 &nbs¥p; &n⿵bsp;  √; ⌒ ๑ 2015-11-10
《对外援助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(试行)》(๑·ิ.·ั๑商务部令2015年第1号,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已于2015年10月29日颁布施行。为做好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工作,商务部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︰
一、有关条款解释
(一)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。
∥ 1.《办法》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“通过质量管理体系、环境管理体系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ì体系认证且认证资格有效”▌,具体认证标准是指:
∴ (1)质量管理体系应符合《质量管理体系の要求》(GB/T19001-2008)和《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》(GB/T50430-2007);
(2)环境管理Ψ体系应符合《环境管理体系要求》(GB/T24001-2004);
(3)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∣系应符合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》(GB/T28001-2011)。
$ 2.《办法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“具有良好的金融资信条件&r▉dquo;是指:
(1)所∽有者权益合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;
(2)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不低于3亿元人▣▤▥民币。
3.《办法К》第六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&l▍dquo;具有良好的经营诚信表现”是指未列入有关国≠际组织和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∈的禁止性名单。
(二)物资项目总承包企业。
1. 《办法》第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“具有良好的金融资信条件”是指:
(1)所有者权益合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;
(2)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;
(3)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∫%。
2.《办法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“具有良好的经营诚信表现”是指:
(1)通过海关企▀业信用认证;
(2)未列入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的禁止性名单。
3.《〣办法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“受援国”名单详见附件。
二、资格审查
↙商务部自2015年1≌1月15日起接收企业的资格申请材料,申请援外成套项目总承包企业和物资项目总承包企业资格的,┒企业可根据《办法》规定和以●上要求准备资格申请文件后随时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Δ或商务╠╡部提交(具体申请程序和文件要求详见商Σ务部网站在线办事栏目行政审批项目“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”事项,网址为:ywzggl.mofcom.gov.cn)。
三、资格招标
申请援外成套ж项目管理∏企业、技术援助实施单位、人力资源开发合☉作实施单位、咨询服务单位资格的,企业可参与商务部将于近期组织的︵资格招标,具体招标公告另行发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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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过渡安排
按照原《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▪(试行)》(商务部2004年第9号令)和《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》(商务部2∪011年第2号令)获得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的企业,2015年12月31日前可继续参与援外项目采购,并尽快依据《办法》重新申请资格。自2016年1月1日起,参与援外项目采购的企业一律依据《办法》获得相应类别的实施企业资格。
具体事宜请与商务部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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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援助司:
电话:⿱010-85093522,85093558
传真Г:010-85093564
地址: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6732房间
行政事务服务中心:
电话:010↑-65197859
传真:010-65197829
地址:北京市东长安▕街2号商务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
附件 卐:
商务部
2※015年11■月10日⿳